【药品名称】 至宝三鞭酒(中亚)
【通用名称】 至宝三鞭酒
【规格型号】 500ml
【生产企业】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37021527
【有 效 期】 36 月
【功能主治】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阳痿遗精,未老先衰,神经衰弱,腰背酸痛,用脑过度,贫血头晕,心脏脏衰弱,惊悸健忘,自汗虚汗,畏寒失眠,面色苍白,气虚食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及萝卜。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禁 忌】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主要成份】 鹿鞭、海狗鞭、狗鞭、蛤蚧、海马、鹿茸、人参、肉桂、沉香、龙骨、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桑螵蛸(炒)、菟丝子(蒸)、远志、炙淫羊藿、蛇床子、牛膝、花椒(炒)。辅料为白酒、蔗糖。
【性 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适用人群】 成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儿童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