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醋酸阿比特龙片(齐鲁) |
主要原料 | 醋酸阿比特龙 |
主要作用 | 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合用,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包括未接受过内分泌治疗或接受内分泌治疗最长不超过3个月。 |
产品规格 | 250mg*120片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1000 mg(4X250mg/片)口服每日一次。 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5mg口服每日2次联用,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 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5mg口服每日1次联用,治疗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还应同时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或应进行过双侧翠丸切除术。本品须在餐前至少1小时和餐后至少2小时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本品应当伴水整片吞服。请勿掰碎或咀嚼服用。用药期间毒性监测 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应当检测血清转氨酶:并在接受治疗的前3个月每两周检测一次,此后每个月检测一次。对血压、血清钟和体液猪留应当每月监测一次。但对于存在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大风险的患者,应在接受治疗的前3个月每两周监测一次,此后每月监测一次。 对于接受本品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出现低钟血症的患者,应注意维持患者的血钟水平不低于4.0 mM. 如果患者发生3级及3级以上毒性事件,包括高血压、低钟血症、水肿或其他非盐皮质激素毒性事件,则应停止治疗,并进行适当的医学处理。直到毒性症状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方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治疗。 如果患者出现漏服本品、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应以常规剂量于次日重新开始治疗。 肝功能损害和肝毒性情况下的剂量调整原则(详见说明书)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