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来那度胺胶囊(安显) |
主要原料 | 来那度胺。 |
主要作用 | 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此前未经治疗且不适合接受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 |
产品规格 | 10mg*7粒*3板 |
用法用量 | 必须在有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经验的医生监督下开始并提供治疗用药。 若患者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50×109/L,则不得开始本品的治疗。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5 mg。在每个重复28天周期里的第1~21天,每日口服本品25 mg,直至疾病进展。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在每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15和22天口服40 mg地塞米松。处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年龄选择地塞米松的起始剂量和随后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1: 按照年龄确定地塞米松的起始剂量 年龄≤ 75岁:地塞米松:每28天周期第1、8、15和22天,口服40 mg/日。 年龄 > 75岁:地塞米松:每28天周期第1、8、15和22天,口服20 mg/日。 服用方法 本品应于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不应打开、破坏和咀嚼胶囊,应将胶囊完整吞服,最好用水送服,可与食物同服也可空腹服用。若某次错过规定的服药时间小于12小时,患者可补服该次用药。若某次错过规定的服药时间大于12小时,则患者不应再补服该次用药,而应在第二天的正常服药时间服用下一剂量。不要因为漏服而同时服用2日的剂量。 其他用药方案,剂量调整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