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盐酸鲁拉西酮片(喜赛康) |
主要原料 | 盐酸鲁拉西酮:(3aR,AS,7R,7aS)-2-{(1R,2R)-2-[4-(1,2-苯并异噻唑-3-基)哌嗪-1-甲基]环已基甲基}六氢-4,7-亚甲基-2H-异吲噪-1,3-二酮盐酸盐 |
主要作用 | 精神分裂症。 |
产品规格 | 40mg*30片 |
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的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初始剂量不需要进行滴定。根据症状可增加到每次80mg,每日一次。本品应与食物(至少350千卡)同服。 本品在中国成人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开展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仅验证了最高剂量80mg/日的安全有效性,尚缺乏中国患者应用本品超过80mg/日剂量的安全有效性证据。 尚未在对照研究中明确鲁拉西酮超过6周的长期治疗有效性。因此,医生在选择使用鲁拉西酮进行较长时间治疗时,应定期对药物在患者中的长期有效性进行再评价。 中度(肌酐清除率:30-<50mL/min)和重度(肌酐清除率:<30mL/min)肾损害患者的初始剂量推荐为20mg/日。最大剂量为每次80mg,每日一次。 中度(Child-Pugh评分=7-9)和重度(Child-Pugh评分=10-15)肝损伤患者的初始剂量推荐为20mg/日。中度肝损伤患者的最大剂量为每次80mg,每日一次,重度肝损伤患者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 与CYP3A4中效抑制剂(如地尔硫草)合用时,初始剂量应减半。最大剂量为每次80mg,每日一次。 由于葡萄柚和葡萄柚汁可能会抑制CYP3A4而改变鲁拉西酮的浓度,服用鲁拉西酮的患者应避免食用葡萄柚和葡萄柚汁。 与CYP3A4中效诱导剂合用时,可能有必要在与CYP3A4诱导剂治疗一段时间(7天或更长)后增加鲁拉西酮剂量。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