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 |
主要原料 | 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主要作用 | 1.以沙库巴曲缴沙坦计50mg、100mg、200mg: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I-IV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合用。 2.以沙库巴曲缴沙坦计100mg、200mg: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产品规格 | 200mg*7片 |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 2、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本品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本品,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本品(参见【禁忌】)。 3、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本品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本品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 4、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本品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本品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 5、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本品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本品剂量或停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 6、本品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Ⅱ受体的活性,故不应与ARB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7、特殊人群: (1)肾功能损害患者: ①轻度肾功能损害(eGFR60-90mL/min/1.73m2)患者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 ②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30-60mL/min/1.73m2)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天两次。由于在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eGFR<30ml/min/1.73m2)中的用药经验非常有限,因此这类患者应慎用诺欣妥,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天两次。 ③没有在终末期肾病患者中的使用经验,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诺欣妥。 (2)肝功能损害: ①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级)患者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 ②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级)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天两次。在患者能够耐受的情况下,可以每2-4周倍增一次诺欣妥剂量,直至达到目标维持剂量200mg每天两次。 ③不推荐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应用诺欣妥(参见[药理毒理])。 (3)老年患者(65岁以上):65岁以上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
生产企业 | Novartis Singapore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Private.L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