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晴众)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主要作用 | 本品适用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也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 |
产品规格 | 300mg*30片 |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患者(35kg或以上)推荐剂量: (1)对HIV-1或慢性乙肝的治疗:剂量为每次300mg,每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2)对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最佳疗程尚未明确。体重小于35kg的慢性乙肝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研究。 2、成人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剂量的调整: (1)在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的受试者中给予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时,药物暴露显著增加(参见药代动力学)。对基线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应按照下文调整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给药间期。在此推荐的给药间期是根据在不同肾功能损害级别的非HIV和非HBV感染受试者,包括需要血液透析的晚期肾病的患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模型得出。在中度到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尚未对这些给药间期调整建议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临床评价,因此在这些患者中应当密切监测对治疗的临床反应和肾功能(参见注意事项)。对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50-8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这些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计算出来的肌酐清除率和血清磷(参见注意事项)。 (2)对肌酐清除率发生改变患者的剂量调整(推荐300mg给药间隔时间):肌酐清除率50mL/min:每24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每4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10-29mL/min:每72-96小时1次;血液透析患者:每7天1次或共透析约12小时后。一般每周1次(假定每周3次血液透析,每次大约持续4小时)。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应当在完成透析后给药]在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非血液透析患者中,尚未对替诺福韦的药代动力学进行评价,所以对这些患者没有给药建议。尚无肾功能损害儿童患者给药建议数据。"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