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盐酸文拉法辛胶囊(倍特) |
主要原料 | 盐酸文拉法辛。 |
主要作用 | 适用于各种抑郁症。 |
产品规格 | 25mg*8粒*3板 |
用法用量 | 起始剂量: 为每天 75 mg,分 2~3 次进餐时服用。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到 150 mg/天,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 225 mg/天,分三次口服;日增加剂量为 75 mg 时,至少应间隔 4 天。对门诊治疗的中度抑郁症患者,无证据表明 225 mg/天以上的剂量更有效;但对住院的严重抑郁症患者,平均有效剂量为 350 mg/天,某些重症患者可增加至 375 mg/天,分三次口服。 肝损害患者的剂量: 肝硬化的患者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 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延长约 30%,ODV 延长约 60%)、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约下降 50%,ODV 约下降 30%),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剂量必须减少 50%。对于有些患者,剂量减少 50% 以上可能更合适。因为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个体化用药。 肾脏损害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不全患者(GFR = 10~70 ml/min)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 ODV 的清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消除半衰期延长约 50%,清除率下降约 24%;ODV 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 40%),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 25%~50%。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文拉法辛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 180%,清除率约下降 57%;ODV 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 142%,清除率下降约 56%),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 50%,在透析治疗结束再予给药。因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当个体化用药。 老年患者的剂量: 老年患者无需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但如其他抗抑郁剂一样,老年患者的治疗应当谨慎,剂量需要个体化,尤其是在增加剂量时更需格外小心。 维持治疗: 一般认为,对抑郁症急性发作期治疗有效后需要几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维持治疗。根据有限的数据资料,还无法确认文拉法辛维持剂量是否应等于初始治疗的有效剂量。应该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情况以决定维持治疗的必要性和治疗的合适剂量。 停药: 停用文拉法辛、其他 SNRI 和 SSRI 药物,会出现相应撤药症状(参见警告)。推荐逐渐的减少剂量而不是突然停药。在停药过程中,应监测病人的这些症状。如果在减药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不能耐受的反应,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的处方剂量,以后医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减药。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转换使用: 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换用文拉法辛时,应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 14 天后方可服用。如从文拉法辛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应在停用文拉法辛至少 7 天后。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