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福星)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主要作用 | 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预防运动诱发性,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产品规格 | 100ug*200揿 |
用法用量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1、成人: (1)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μg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2)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2、老年人用药: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3、儿童: (1)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2)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3)本品可借助储雾器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4、肝功能损害患者: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5、肾功能损害患者:约60-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
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