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畅起)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布地奈德。 |
主要作用 | 本品适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可替代或减少口服类固醇治疗。建议在其它方式给予类固醇治疗不适合时应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
产品规格 | 2ml:lmg*5支*6袋 |
用法用量 | 1、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如果发生哮喘恶化,布地奈德每天用药次数和(或)总量需要增加。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应经合适的雾化器给药。根据不同的雾化器,病人实际吸入的剂量为标示量的40-60%。雾化时间和输出药量取决于流速、雾化器容积和药液容量。对大多数雾化器,适当的药液容量为2-4ml。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在贮存中会发生一些沉积。如果在振荡后,不能形成完全稳定的悬浮,则应丢弃。 (1)起始剂量、严重哮喘期或减少口服糖皮质激素时的剂量: ①成人:一次1-2mg,一天3次。 ②儿童:一次0.5-1mg,一天2次。 (2)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个体化,应是使病人保持无症状的最低剂量。建议剂量: ①成人:一次0.5-1mg,一天二次。 ②儿童:一次0.25-0.5mg,一天二次。 (3)对患者的指导:必须告知病人布地奈德是一种预防治疗药物,必须常规使用,作为缓解急性哮喘发作时不应单独应用。考虑到个别的需要,指导病人根据个人情况正确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每一包装应附有一完整说明书。对于同时采用吸入支气管扩张剂的病人,建议应在使用布地奈德前先用支气管扩张剂以便增加进入支气管树的吸入用布地奈德药量。在使用两种吸入剂之间应间隔几分钟。 2、临床管理: (1)非口服皮质类固醇依赖的病人:用推荐剂量的布地奈德治疗,一般在10天内产生治疗作用。对于气管内有过多黏液分泌物的病人,应在使用布地奈德的同时给予短期(约2周)口服皮质类固醇的治疗,开始用高剂量,逐渐降低、至少应持续治疗一个月,才可确定所给剂量的布地奈德所能达到的最大效应。 (2)口服皮质类固醇依赖的病人:依赖口服皮质类固醇的病人转为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时,需要特别小心,因为长期口服皮质类固醇治疗所导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紊乱的恢复很慢。应在病人的哮喘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时开始布地奈德治疗。必须将高剂量布地奈德和原有剂量口服类固醇联合使用约2周,然后逐渐减少口服类固醇剂量(如:每4天减少1mg泼尼松龙或相当剂量的其它口服类固醇,但减少药量的速率应视临床反应而个体化),尽可能降至最低剂量。病人在继续口服类固醇时,布地奈德的量不应改变。在许多情况下,用吸入的布地奈德完全取代口服皮质类固醇是可能的。部分病人需维持低剂量的口服类固醇。某些病人在撤除口服皮质类固醇时可能感到不适,因为皮质类固醇的全身作用降低,医生需要支持病人,强调用布地奈德治疗。机体重新获得产生足量天然皮质类固醇的时间可能很长,可长至12个月。改用布地奈德的病人应带警示卡,指出他们在紧急状态下,例如:严重感染、创伤或外科手术时,可能需要额外补充全身皮质类固醇,在这情况下,可能需要额外口服皮质类固醇。从口服治疗过渡到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会出现全身类固醇作用低下的表现。早期的过敏症状可能会再出现(例如:鼻炎、湿疹和结膜炎),病人可能会感到疲倦、头痛、肌肉和关节疼痛或偶有恶心和呕吐。在这些情况下,需采取进一步的医疗措施。 3、配伍: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可与0.9%生理盐水和特布他林、沙丁胺醇、色甘酸钠或异丙托溴铵溶液混合使用。 4、配伍禁忌至今还未见报道。 |
生产企业 |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