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名 | 骨化三醇软胶囊(甘同)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是骨化三醇。 |
主要作用 | 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产品规格 | 0.25ug*10粒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应尽可能使用最小剂量,并且不能在没有监测血 钙水平的情况下增加用量。确定了本品的最佳剂量后,应每月复查一次血钙水平(或参照下面有关个别适应症之详细说明)。采集血钙标本时,不能使用止血带。若 血钙超过正常范围(9~11mg/100ml或2250~2750umol/l)1mg/100ml(250umol/l),或血肌酐大于 120umol/l,则必须减少剂量或完全中止治疗直至血钙正常。在血钙增高期间,必须每日测定血钙及血磷水平,血钙正常后可服用本品,但日剂量应低于前剂量0.25ug。每日应估计钙摄入量并酌情进行调整。本品最佳疗效的先决条件是足够但不过量的钙摄入量(成人:每日约800毫克),治疗开始时,补钙是必要的。因为胃肠道对钙的吸收的改善,有些病人可能宜保持 较低的钙摄入量。有高血钙倾向的病人,可能只需要小剂量补钙或完全不需要补钙。每日钙总摄取量(如从食物和药物)平均大约为800mg,不应超过 1000mg。口服,具体方法如下: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0.26ug,每日二次。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2.肾 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病人):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0.25ug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0.25ug即可。如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 显改善,则每隔2~4周将本品的每日用量增加0.25ug,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0.5至1.0ug之间。3.甲状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ug,晨服。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每周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偶见吸收不佳现象,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或遵医嘱。(详见说明书) |
生产企业 | 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