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
1、本品的最适日剂量应该根据每个病人血清钙的水平仔细给予测定,以本品进行治疗时,通常应由低剂量开始。肾性骨营养不良(透析病人):首次日剂量是0.25微克。如病人血清钙水平正常或略低,则隔天给予0.25微克已足够。如果在2~4周,病情及生化指标等方面均无明显的改善,那么可在2~4周期间内把日剂量增加0.25微克。在此期间应每周至少2次测定患者的血钙浓度。大部分患者在日剂量为0.25微克~1.0微克的范围内有良好的反应。如患者同时服用巴比妥类的药物或抗抽搐剂则可能需要较大剂量。 2、给予患者足量的钙片(成人的日剂量约为800~1000毫克)是本品发挥更大疗效的一个先决条件。如有需要,可再给予额外的钙片。 3、因为改善胃肠道吸收的功能,所以有一些病人维持服用低剂量的钙片即可。那些有高钙血症倾向的病人只需服用低剂量钙片甚至不服用钙片。 4、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患者:首次日剂量是0.25微克,晨服,如果病情及生化指标等方面改善不明显,那么在2~4周的期间内可增加日剂量。在剂量确定期间,应每周至少2次测定血钙浓度。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患者,偶然会有吸收障碍,应及时给予本品。 5、一般病人:在本品每日的剂量确定后,血清钙的浓度必须每月复查1次。一旦血清钙浓度比正常值高出1毫克/100毫升(平均为9~11毫克/100亳升),此时本品的剂量必须大大减低或停止治疗,直到血钙正常为止。如患者服用其他的钙制剂亦应停止,此有助于促使血清恢复正常水平。还必须给予低钙饮食。 6、在高钙血症期间,血清钙及磷酸盐的浓度必须逐日测定。当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后,可继续用本品治疗,日剂量应比前此剂量低0.25微克。 |